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征集启事
由国家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委员会、长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省教育厅、吉林动画学院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将于2011年9月2日至4 日在吉林省长春市隆重举行。作为2011 中国吉林国际动漫游戏论坛重要项目之一的 “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是一项由政府、业界、学界共同支持的中国动漫业内最权威、影响面最广的盛事。
“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 以“和平、和谐、发展、健康、向上”为基调,倡导“高品质、高品格、高品位”的理念,在动画、漫画及其相关艺术创作领域设立奖项。积极鼓励原创,通过中外动漫作品的交流评比,挖掘国内动漫优秀作品和人才,促进中国原创动漫的发展。“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坚持专业化、国际化的评审标准,立足国内、放眼全球。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委员会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动画学院
三、大赛征集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即日至2011 年7 月30 日
初评:2011 年8 月10 日至2011 年8 月12 日
终评:2011 年8 月31 日
(二)参赛资格
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有违反以下规
定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4、违反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的其它规定。
(三)参赛要求
A、漫画:
1、规格:要求使用标准绘图纸或漫画原稿纸,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 空白,要求画面清晰、标明页数;
2、原稿投稿:注明使用的画材品种。对话框中的台词(及拟声词)请另附同样尺寸纸张对应位置书写,或书写于原稿背面对应位置,不收铅笔稿件;
3、电子投稿:必须同时提交刻录的光盘和打印稿,图片格式要求为JPEG,中等压缩率600 DPI 以上,含文字合层文件;
4、文字投稿:必须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和打印稿,所附草图格式不限。
B、动画:
1、须提供MPG、AVI 或MOV 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720×576px(建议文件压缩到1G 以下);
2、Flash 动画须同时提供SWF 和FLA 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550px×330px,建议分辨率720px×576px;手机动画尺寸须适用于手机屏幕显示,建议分辨率不小于176×144px 或176×220px;
3、参赛者必须同时提供六幅以上JPEG 格式(CMYK 图300 DPI)静帧或截图,全部文件必须刻录成光盘。所有邮寄到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以退还。
(四)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所有的海内外作品和报名表须在2011 年7 月30 日之前寄到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组委会。
下载“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报名表
邮寄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 号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1615 室 130012
收件人:“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组委会”
联系电话:0431-87019907 0431-87021950-511(国内作品)
0431-87018878 0431-87019935(海外作品)
除邮寄以外,报名表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IACE_2011@126.com
网址:http://www.ciacg.com
只有完整填写和作者签名的报名表才能登记和注册。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导演或作者的简历及作品年表(中文最多300 字、英文最多500 字);
2. 报名作品的原件或数码图片(最小6cm×8cm,300DPI);
3. 报名作品的中、英文内容简介;
4. 为了更好地宣传影片,被提名影片的制片人或被提名的漫画作品的作者或出版人应提供足够的照片和宣传介绍材料。
(五)参赛费用
本次比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稿件评审
参赛作品将由国内外知名动漫大师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所有入选作品将在第五届中国吉林国际动漫大展中展出。
(七)提名作品展映
提名作品将在“2011 中国吉林国际动漫游戏论坛”期间进行展映。
(八)奖项、奖金和奖品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奖项设置、作品种类、创作要求如下:
http://www.comicyu.com/UploadFiles/News/2011/7/2011712174238.jpg
(九)版权
1、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他人权利,由此相关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完全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涉及到版权问题的法律诉讼或是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同时,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的作品,一旦查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具有版权的作品属于原作者。但所有报名参赛的作品,组委会均视为作者已同意授权参赛作品使用于本届动漫展及相关活动的作品展映和结集出版等用途。组委会拥有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用于赛事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颁奖晚会、展览(含巡展)等的权利。
(十)颁奖
获奖者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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