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cky 发表于 2009-4-23 00:22:38

我对这事很无语二

只是觉得有趣发发而已,管家们别怪 ,感觉内容有问题就删吧~

广州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计划数月连杀四人

惊天大案(网络来稿)

      近日,我国公安计划破获一起国内罕见的重特大连续杀人案件。
       犯罪计划周密狡猾,犯罪手法令人发指,犯罪者竟然是重点大学毕业的的高材生!而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则是杀人理由!
      陈某(男)只因自己的发帖被论坛版主删除,竟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将该论坛的五名版主一一杀害。
      截至案发时已有四名网友受害,剩下的一名女网友也因惊吓过度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正在广州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凶手陈某今年23岁珠海人,毕业于广州某重点大学中文系。
       去年毕业后他与同学们一起开始找工作。可由于他心高气傲,屡屡碰壁,一直未能找到工作。
       陈某于是自暴自弃,每日在家上网游戏,成了一个标准的“宅男”。
       今年一月初,他在某读书网站“震惊了”论坛发表的《侦探爱情科幻穿越故事大连载》一文,被该论坛 某版主以“违反小组发言规则”为由删除。
       陈某又发帖要求“删我帖子的版主出来自首,解释删帖理由”但该贴又被删除。
       感觉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的陈某愤懑不已,决心制定复仇计划。
       他先根据板块简介中的资料,很容易就得到了5名版主网友的ID。
       之后陈某花费了数月的时间“做功课”(陈某语)。
       他详细地收集、整理、分析了这五名版主的兴趣,年龄,性格,职业,甚至手机号码,居住城市等一些私人信息。
       随后陈某根据自己所掌握到的材料,投其所好,布置了一大批的“马甲”(为隐藏真实身份而创建的帐号)与这五人在网上成为“好友”,逐步掌握了他们的生活情报。

      今年四月,陈某认为“功课做得差不多了”(陈某语)。他来到深圳,准备先对板块的总版主M下手。
      陈某用马甲在该网站发起了一个针对M兴趣爱好的网友聚会活动。虽然该活动页面显示有二十多名网友都会参加,但其实这二十名网友都是程某创建的马甲(陈某称其为“拟人”),介时真正会前来的只有M一人。不明就里的M只身前来,立刻被陈某控制。
      陈某控制住M之后,先对其进行了性侵犯,之后拷问M:是否记得删除过他的帖子。M完全云里雾里的态度让陈某异常愤怒,一气之下将其杀死,分尸抛弃。
      在随后短短的一个月中,陈某利用资料与“拟人”,先后用相约烧烤爬山;伪装成快递上门;夜路伏击等手段,杀害了四名版主。
      但就在陈某对最后一名女版主拷打,施暴后,正准备杀害之时,公安干警突然神兵天降,破门而入将陈某扭获。

      其实就在陈某杀死了第一个版主M之后,警方立刻注意到了网络交友的问题,但由于陈某设置的“拟人”十分“鲜活”(王警官语),很快就让侦破行动陷入了重重迷宫,几乎无法进展。
可天不藏奸,一个意外的发现出现在了第二名被害者身上。警方在她的私密日记中发现了一个叫“TT”的名字。
      TT正是陈某专门针对该女版主口味创造的“拟人”,讽刺的是,由于“TT”表演得过于完美,该女版主竟然对他产生了爱慕。
      陈某暗自好笑,遂使用TT的身份与该女版主交往起来,两人情投意合几乎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陈某这才意识到其中蕴含的危险,让TT与该女版主中断了交往。女版主伤心欲绝,遂将两人相识相恋的事情写入了私人日记本中。
      就是以这个叫做TT的ID作为突破口,警方顺藤摸瓜,在网络监测中心与安全局的帮助下,最终确定这是一起未完成的连续杀人事件,下一个受害者就是居住广州的版主U。
       当警方赶到U的住处,正巧撞见了上门行凶的陈某,立即将其扭获归案。

      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击审问,陈某对杀害四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出出精巧布局的连环陷阱,让负责审讯的工作人员听得目瞪口呆。
      可最令警方疑惑的是,陈某并非职业犯罪者,却对杀人后的反侦察处理十分专业,这才让他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视线。
      陈某一听之下哈哈大笑,说他处理尸体的办法也学习自该论坛的一篇文章《意外杀人后怎么办》,“可谓取之用之”(陈某语)。
      陈某还说,这次失手只是因为自己太着急要复仇,只要再多一点时间,他就可以为通过网络赋予这些“拟人”更完整的人格特征与社会关系,甚至通过虚拟身份证,将这些“拟人”身份转嫁到真实网民的身上。一旦完成,侦破将像“一只跳蚤掉进弥诺陶洛斯迷宫”。
      目前警方正对陈某进行精神鉴定,等待着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当记者试图联系该网站工作人员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口不谈,保持沉默。
      但据知情人透露,该事件当时就震惊了网站高层,“全站ID实名制”已经箭在弦上。



终世夕曲 发表于 2009-4-23 00:45:59

嘛 某一开始上论坛的 也被删过贴的
有那个人是米错误的
不过 个人感觉他精神是有问题的
网络毕竟是网络 是虚拟的 有时候别那么介怀就行了~
毕竟现实才最重要~~~

风雷 发表于 2009-4-23 00:51:20

论坛毕竟是论坛,娱乐消遣的地方,很多事情不必当真
某人确实很有问题,居然能谋划这么久并最终实施,无语了
全站ID实名制,更是无语中......

小夕 发表于 2009-4-23 00:54:41

回 2楼(风雷) 的帖子

全站ID实名制?
是米可能实行到的
首先 就名字的真实性就有漏洞了(可以用朋友 亲人等。。。。)
难道要身份证来证明?这个看来以后会很少人上论坛了~

风雷 发表于 2009-4-23 01:00:30

回 3楼(小汐) 的帖子

这个当然是没可能实现的,各方面的漏洞还有很多
毕竟,网络是虚拟的东西,难以捉摸
没想到前些日子沸沸扬扬的全站ID实名制居然是出自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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