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弾の夏娜 发表于 2011-3-24 01:12:38

高數的確令人鴨梨很大....

三次方的剑刃 发表于 2011-3-24 01:38:50

直接跳过的说·

七曜贤者 发表于 2011-3-24 03:04:15

数学功底很深啊

菜园小饼叔 发表于 2011-3-24 05:49:47

算二十四点之所以规定只能用加减乘除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啥都能用的话就不是考验一个人对数字的感觉了,而是纯粹考验一个人的数学知识有多广罢了。



随便想了一下,想出了一些解,挑几个有代表性的发上来吧,可惜咱学的数学还只是皮毛,如果是数学系的同学应该能想出更多吧。

所以,二十四点还是用加减乘除玩玩就好,如果不限制方法的话,那就没有尽头了。

嘛,总之应验了一句话:认真你就输了。

PS:通解公式很好很强大。

musquall 发表于 2011-3-24 10:05:35

回 23楼(菜园小饼叔) 的帖子

小饼,你太强大了,又出来了这种非常考验人的算法啊。

那个,mod是求余数的符号吧,这个只在学变成的时候见过,没在数学中用过。
那个算法2和算法3的符号有些不明白,求解释。算法5里面那个三条杠的符号是恒等于吧?这个是逻辑运算的符号了啊。

菜园小饼叔 发表于 2011-3-24 16:01:53

回 24楼(musquall) 的帖子

那个 mod 在离散数学中的求解一次同余方程组中会用到的说。

2和3中的两个符号分别为向下取整和向上取整。

最后,逻辑学和逻辑运算是数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成.零者 发表于 2011-3-24 17:06:07

认真就输了 我彻底的输了

roychan 发表于 2011-3-24 17:55:03

2进制可不可以用?

七夜猫虚 发表于 2011-3-24 18:37:06

哈哈哈咱不学数学的,确切的说咱只有小学数学及格过

忧郁的小胖 发表于 2011-3-24 22:53:39

文科生。。。
恨死数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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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尼玛是人类算24点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