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次(最後一次)異端審判會展開
奉天承運,QB詔曰:吾乃異端審判會之會員,汝們乃是如此.
奈何吾之團長,乃屬贏家.
古往今來,吾等審判贏家乃屬天命
特此為其召開異端審判,對其審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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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都到了這時侯了,
我明白他朝君體也相信的事實了,現在是時侯最行我們進行最後一次異端審判的時侯了在此我大法官身份表示需要陪審團的投票
下面就是証據:
因為是團長所以有特別的刑罰如果被判有罪團長雖知付每位投票的陪審團500囧(包括大法官和投反對票的會員)3則為有罪無罪則反之
注:不論結果如何,因為團長也成為了贏家本會權威也蘯然無,所以我宣佈在這次審判完結後本會在此解散本會不再找執行任何審判 有罪
给红包吧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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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會會員無權投票 有罪,我求红包包 判决有罪,申诉无效,立即执行——极刑,弹JJ500下。 這種說明是要我投有罪吧!!
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