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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lf20110101

20110106所见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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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3: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情况你一定要给的,比如你开饭店,乞丐道你门口,你要给点,否则乞丐很无赖的,一旦你只要给了,他们也懂的

河合亚芽里

发表于 2011-1-8 14: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長大後也要当这個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6: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9楼(dongxin8420) 的帖子

看来什么样的人都有了。。哎。。。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6: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0楼(受折磨的灵魂) 的帖子

嗯。。是要给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6: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1楼(pkpkaaa) 的帖子

这个想法。。。。。。。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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