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查看: 2466|回复: 47

新番区体制改革公告(2010年4月5日开始实行)

[复制链接]

立华奏(订制头衔)

发表于 2010-4-3 23: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番区体制改革公告
为了让提升新番区人气,激发管家们与会员们的潜力,对新番区体制进行以下改革:
1.  每周日晚上8点新番区大管家都会对该周每区的所有帖子的回复量分别进行统计(星期天当天帖子会留到下一周),进行加分与扣分处理:
加分条例此条例适用于所有会员,每一个新番区板块分别计算):
   个人在某板块发的帖子里面有3贴以上回复量多于10楼(不包含10楼,如果帖子的内容持续到5楼,那就会从第六楼开始算回复量,插楼也是这样算)的话,按下面方式进行奖励:
以最少3贴奖励50JB起标,每多一帖奖励30JB;那贴回复量超过15楼的话,一帖当1.5贴;那贴回复量超过20楼的话,一帖当2贴。
举例:bucky,一共5贴回复量超过10楼,其中2贴回复量为12,两贴回复量为161贴回复量为22,那么得到的奖励总和就是50+(1.51.5)×302×30200JB
备注:发帖人本身可以积极参与讨论,但不能恶意刷高楼数。
      每周的帖子单独处理,与上周的帖子不挂钩。
      管家发的活动贴不在参考范围内。



扣分条例此条例只适用于新番区各板块总管家级别以下的所有管家):
    个人在自己管理的板块里面每周发的帖子不可以少于1贴,如不满足要求扣除200JB
管家必须对除自己发的帖子与活动贴外的帖子进行回复,促进交流。如有不回复的帖子的话,按贴数×20JB扣分。

备注:没有人当管家的区域,由新番区大管家负起责任。
      每周的帖子单独处理,与上周的帖子不挂钩。
      管家发的活动贴不在参考范围内。


2.有关发种子楼
    除个人的种子楼(个人在首楼收集每一话种子,每周都会主动更新,而且必须著名字幕组,两周内没有更新的话,重责!开楼慎重)外,一般如果资源不是太稀有的话,不可以单独发帖!而且个人种子楼只可以有一座,如果有人开了,其他人不可以开,先开先得!
    每一话的种子楼当然可以开的,但先开先得,有人开了,其他人只可以把种子放在这楼里面,不可以另外开楼!违者重责。


3.  有关活动
   以后的活动每一个小节只可以评10JB,例如每张拼图或者每条问题只可以评10JB
参与容许讨论的问题可以弹性为020JB,不能超出这个标准。每周只可以发一次活动,每周活动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50JB。但每两周必须有一次活动。

立华奏(订制头衔)

 楼主| 发表于 2010-4-3 23: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4月5日开始实行,大家注意。
发表于 2010-4-3 23: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M威武

人生的赢家

发表于 2010-4-3 23: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傅啊~你这个计分方式让我头晕~
还有对于种子楼我还不是很理解 要是非管理来发种子咋办?不管么?

平泽唯

发表于 2010-4-3 23: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么JQ~~
“参与容许讨论的问题”是什么?能具体一点吗?谢谢~~~

立华奏(订制头衔)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0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百草躺) 的帖子

那是所有人都可以发的,谁先谁算数。
照管。

立华奏(订制头衔)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00: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pooi1234) 的帖子

例如“你觉得这一集的某些场景怎么样,为什么你这样想呢”等等

抚子

发表于 2010-4-4 00: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对于加分得定律有些迷糊呢~不是很清楚,看来是我理解能力太差了...

慕容惜生

发表于 2010-4-4 00: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党的小虎只能明天在看了,今天先支持大M

立华奏(订制头衔)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0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成.零者) 的帖子

简单来说,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帖子回复量超过10,但不能违反上面写的限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御宅梦域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反馈

投诉举报 意见反馈 用户协议 论坛规则

须知: 切勿滥用举报,任何与举报相关的信息必须属实!

手机版|Archiver|御宅梦域 |网站地图

GMT+8, 2024-9-21 02:39 , Processed in 0.069742 second(s), 61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