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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 桂林动漫节 动漫创意公益广告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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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惜生

发表于 2010-9-7 11: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笫二届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动漫(创意)公益广告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院校、有关单位:


  为活跃数字艺术设计学术氛围,应广大师生的要求,经组委研究决定,本次动漫(创意)公益广告大赛增设四格漫画比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主体


  高等院校师生、设计机构、工厂企业设计师、自由设计师均可报名参加,一律免交参赛费。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主题:“共有一个家”公益广告


  反映有关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计划生育等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四格画(800*600)。


  (2) 要求彩色绘制,手工绘制或电脑绘制均可


  (3) 电子文档以jpg格式


  (4)使用文字:中文


  (5)创意好,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三、参赛作品提交方式和时间


  (一)提交材料:


  1、作品的电子文档。以光盘方式提供作品电子文件,文件名请存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


  2、每一个设计方案须填写一份报名表。


  3、 每一个设计方案须填写需填写承诺函一份。


  (二)提交方式:详见http://www.comicyu.com/html/ZX/GN/2010/09/45751.shtml


  (三)提交时间:2010年8月25日至10月7日


  四、大赛日程


  1、2010年8月25日至10月7日:提交作品


  2、2010年10月上旬:初审


  3、2010年10月:颁奖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和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六、参赛协议


  1、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对本协议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其相关行为均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设计者,如参赛作品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大赛组委会不予负责。


  3、组委会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的惟一使用权,参赛作品可被组委会无偿用于大赛的各类宣传活动、展览、媒体报道等配套活动。


  4、应征作品的递交视为作者同意如其作品入围,其著作权均归第2届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国际动漫节组委会所有,组委会仅需向获奖的作者支付承诺的奖金,不再向作者支付其他费用。


  5、对于具有产业化意向及商业开发价值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设计者与企业对接,并按照产业化程度给予作者适当的资金奖励。未经组委会同意或授权,作者无权将作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发。


  6、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7、最终被选中的设计稿方案,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要求作者进行修改的权利。


  8、本赛事详细条款的解释方为大赛组委会。


      广西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详情参考:http://www.comicyu.com/html/ZX/GN/2010/09/45751.shtml


来自:动漫国新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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